人民財訊8月12日電,2024年9月14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24年第38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加拿大、日本和印度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經調查,調查期內自印度進口被調查產品數量占同期中國進口鹵化丁基橡膠總量的比例低于3%。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九條和第二十七條規定,調查機關認定該進口數量屬可忽略不計,決定終止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被調查產品的反傾銷調查。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于加拿大和日本的進口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國內鹵化丁基橡膠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根據規定,調查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5年8月14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加拿大和日本的鹵化丁基橡膠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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